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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三部门印发《通知》推动土地出让权力下放

录入时间:2017-04-26 09:37:44 点击:
  日前,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区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放管服”改革的通知》,三部门联手做好“加减法”,推动权力下放,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行政审批再提速。
永州三部门印发《通知》推动土地出让权力下放
  “放”即简政放权,“管”即加强监管,“服”即提供高效服务。据了解,《通知》就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环节事务性工作简化、审批出让环节减少、审批出让时限缩短以及高效服务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出让行为,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的出让审批提速增效。
  权力下放,简化事务性工作。区国土房管局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资料收件受理初审、现场踏勘、组织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并联审批、签订交地确认书、土地批后监管等五项事务性工作直接下放基层国土管理所。区规划局直接受理审批下发新城建管委、工业园区会同片区国土管理所申办的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区财政局直接受理审核下发新城建管委和工业园区土地出让成本审核函。
  程序瘦身,减少审批出让环节。区国土房管局将现场踏勘和权属审核环节并联为1个环节,区规划局将受理审批下发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区财政局受理审核下发土地成本审核函、区国土房管局抽取市场参考价评估机构3个环节并联为1个环节同时进行。
  审核压缩,缩短审批出让时限。区规划局将出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指标的函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理完毕,区财政局将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成本审核缩短为3个工作日内完成,区国土房管局将上报出让方案审批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上门服务,高效服务企业。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区财政局认真落实上门服务制度,每季度深入新城建管委、工业园区、镇(街道)一次,指导用地单位做好土地出让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此外,《通知》还就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强化中介机构管理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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