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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体土地建设宿舍人均面积不低于四平

录入时间:2018-05-28 09:50:06 点击:
  北京拟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北京集体土地建设宿舍人均面积不低于四平
  今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明确了增加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
  《意见》提出,用于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筑,应是独立成栋(幢)或可实行封闭管理、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空间。违法建设、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不得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
  另外,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不得分割销售或变相“以租代售”,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意见》规定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设和改建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以及《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等总体要求,还对改建的主体客体、流程标准,以及改建后的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每间居住人数、出租对象、租期、后期使用等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意见》还对加强服务保障,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引导供需有效对接,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强后期使用监管以及建筑消防安全导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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