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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录入时间:2015-07-16 10:24:08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近日四川省下发《关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的意见》,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提出要在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强化耕地保护及发挥市场化配置资源作用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区设置。
《意见》明确,要选择条件成熟的市开展市辖区跨区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试点,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着眼于新型城镇化推进和用地布局调整优化,统筹设置拆旧建新项目区。
《意见》强调,在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受益、农民满意。其次要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各地挂钩项目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拆旧复垦、补偿安置、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等,合理确定增减挂钩收益返还标准,最低标准应确保拆旧复垦、农民新居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不额外增加农民负担。
近日四川省下发《关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的意见》,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提出要在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强化耕地保护及发挥市场化配置资源作用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区设置。
《意见》明确,要选择条件成熟的市开展市辖区跨区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试点,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着眼于新型城镇化推进和用地布局调整优化,统筹设置拆旧建新项目区。
《意见》强调,在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受益、农民满意。其次要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各地挂钩项目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拆旧复垦、补偿安置、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等,合理确定增减挂钩收益返还标准,最低标准应确保拆旧复垦、农民新居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不额外增加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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