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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制定有效措施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录入时间:2020-07-20 10:40:47 点击:
在发展空间受限、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逐年压缩的当下,永州市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把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解决土地供需矛盾的有力抓手,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高规格闲置土地处置和空闲土地盘活工作领导小组。永州市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有效措施,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创建引领。在全市积极组织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构建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国土资源的新格局。永州市道县、宁远、新田三县被原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
二是强化考核。每年年初将空闲土地盘活及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下达给各县区,明确任务完成情况与评优评先及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
三是控制总量。要求各县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县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总量刚性约束,建立健全耕地占补平衡机制,积极探索并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区域内统筹使用的新途径。同时,加大违法用地执法和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不按用地计划指标或突破用地计划指标违法用地行为,重点会同农业、住建等部门组织县区政府开展“大棚房”和“违建别墅”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四是盘活存量。积极引导各县区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大力推进土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要求积极消化利用闲置土地,盘活批而未供土地。根据省厅的通报,2020年1-4月,永州市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74.64公顷,处置率达28.4%,高出全省平均处置率近10个百分点;永州市各类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巡查率达99.7%,巡查率居全省第一。
近年永州市涌现了一批节约集约用地典型。道县、宁远、新田三县被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道县工业集中区、永州经开区、宁远高新区被省自然资源厅评为全省开发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其中道县作为永州市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代表。连续两年被评为省政府大督查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并获得落实国务院大督查2500亩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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