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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日前发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录入时间:2015-08-08 10:52:52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新修订的《烟台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日前发布,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区)和拟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发展、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区)共同组成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治项目。
笔者了解到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需要具备五个条件,分别为:项目区内各村庄书面同意拆旧建新的村民达97%以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较大,拆旧建新所需资金有保障等;当地政府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群众积极性高;符合国家、省下达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
新修订的《烟台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日前发布,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区)和拟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发展、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区)共同组成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治项目。
笔者了解到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需要具备五个条件,分别为:项目区内各村庄书面同意拆旧建新的村民达97%以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较大,拆旧建新所需资金有保障等;当地政府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群众积极性高;符合国家、省下达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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