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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意见

录入时间:2019-10-24 10:23:07 点击: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自2019年起,山东省每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0万亩左右;到2022年年底,全省前5年平均供地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年底,将全省截至2019年4月30日经核实后的闲置土地,除司法查封外,全部处置到位。
山东发布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意见
  对未落实项目的土地,当地政府要加大招商推介力度
  意见指出,要分类施策,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改善供应条件,加快项目落地。绘制批而未供土地位置分布“一张图”,实行“挂图作战”。对未落实项目的土地,当地政府要加大招商推介力度,运用“一张图”推行“以地招商”,引导项目优先选址,充分利用。对已落实项目但因征地拆迁、基础设施不配套等原因不能及时供应的,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土地储备债券资金,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发挥好土地储备职能作用,加快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前期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创造条件加快土地供应。
  对“批而未供”的土地,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可逐级申请报原批准机关批准进行区位调整
  统筹解决因规划问题造成的批而未供。对因规划调整、产业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由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调整规划用地性质和规划条件。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图斑,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求,作一致性处理,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
  支持批而未供土地调整利用,意见指出,对因规划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确实难以开发建设,且土地利用现状未改变的批而未供土地,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可逐级申请报原批准机关批准进行区位调整。属于同一批次的,应当一次性调整处置到位,不得拆分或多次处置。多个批次需处置的完整地块可调整到同一新的批次使用。批次区位调整拟调入地块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考虑批而未供土地调整利用布局问题。
  对于项目用地未供即用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依法办理供地手续
  妥善处理未供即用土地,对于项目用地未供即用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依法办理供地手续。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公共道路、公共绿化带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以及不能按宗地单独供应的边角地,经市、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可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直接核发给相关部门。(天诚土地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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