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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办法 不得擅自调整土地规划用途
录入时间:2014-10-29 09:10:53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山东省省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0日。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办法》所称省级土地储备,是指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土地储备机构依法取得土地,坚持土地规划进行前期开发、储 存以备供应的行为。
根据《办法》,下列土地规划建设情况可以纳入省级土地储备: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重大发展战略确定的特定区域用地;依据区域发 展规划拟开发为建设用地的未利用土地;省土地储备机构收购的国有土地;市、县级政府申请省级储备的土地;省政府确定储备的其他土地。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是全国首批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单位、中国土地学会 会员单位,专业提供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最优规划设计方案。公司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行业涵盖国土 、水利、财政、农业、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行业,业务范围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规划、 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设计等。
网站:http://www.sdtcghy.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6-2号
电话:0531-80989126/9133
传真:0531-80989126
邮编:250014
人力资源:hr@sdtcghy.com
商务合作:bd@sdtcghy.com
《山东省省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0日。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办法》所称省级土地储备,是指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土地储备机构依法取得土地,坚持土地规划进行前期开发、储 存以备供应的行为。
根据《办法》,下列土地规划建设情况可以纳入省级土地储备: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重大发展战略确定的特定区域用地;依据区域发 展规划拟开发为建设用地的未利用土地;省土地储备机构收购的国有土地;市、县级政府申请省级储备的土地;省政府确定储备的其他土地。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是全国首批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单位、中国土地学会 会员单位,专业提供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最优规划设计方案。公司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行业涵盖国土 、水利、财政、农业、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行业,业务范围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规划、 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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