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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出台
录入时间:2015-11-04 11:05:20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办法要求有关省份规范推进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
截至2009年,我国尚有1亿多亩因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未复垦,每年新增损毁土地435万亩。自2012年起,国土资源部在部分省份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经过3年实践,国土资源部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等新形势、新要求制定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强调,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应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复垦后的土地不得改变农业用途,应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和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有关标准。
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办法要求有关省份规范推进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
截至2009年,我国尚有1亿多亩因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未复垦,每年新增损毁土地435万亩。自2012年起,国土资源部在部分省份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经过3年实践,国土资源部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等新形势、新要求制定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强调,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应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复垦后的土地不得改变农业用途,应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和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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