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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土地规划征求意见 五年修改一次

录入时间:2014-11-08 09:41:00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云南土地规划征求意见 五年修改一次
      土地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云南省法制办公布《云南省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法(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笔者了解到草案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基本农田,省、市级土地规划的修改5年内不得超过1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变更、审批和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向责任人追责。草案拟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各级政府在实施土地规划时,应当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发展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而且草案拟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变更包括调整、修改和修订。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报原批准机关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每个乡(镇)每年调整不得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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