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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下发加快水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5-11-17 10:09:26 点击:
据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加快水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水利建设项目预审审批权限、办理依据,加快水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通知》明确规定,新建小型水库(含小Ⅰ、Ⅱ型水库)、引提水工程、防洪(潮)标准为20年一遇以下(不含20年一遇)的主要支流治理和标准海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由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
《通知》还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对列入今年投资计划、要求年内开工建设的水利类建设项目,其用地预审按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要求的办结时限办理;对需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用地预审的项目,有关国土资源局要加快初审上报。
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加快水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天诚规划笔者了解到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水利建设项目预审审批权限、办理依据,加快水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通知》明确规定,新建小型水库(含小Ⅰ、Ⅱ型水库)、引提水工程、防洪(潮)标准为20年一遇以下(不含20年一遇)的主要支流治理和标准海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由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
《通知》还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对列入今年投资计划、要求年内开工建设的水利类建设项目,其用地预审按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要求的办结时限办理;对需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用地预审的项目,有关国土资源局要加快初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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