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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可获得用地许可

录入时间:2018-11-26 13:20:49 点击:
  11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对《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
北京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可获得用地许可
  殷勇提到,此次修订的内容包括巩固营商环境改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其中一项是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殷勇解释,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即意味着获得用地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不再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
  同时,殷勇表示,修订草案要求统筹协调建设需求和多部门管理要求,通过建立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机制,制定建设项目的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不再单独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相关要求纳入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对符合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7日内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此外,修订草案减少申请材料以及申请材料的不确定性要求。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以及有关部门同意申请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准文件,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实现上述信息的内部推送和交换。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要求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同时对申请材料不再保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兜底性条款。
  修订草案还提出,要建立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对申请竣工联合验收的建设项目,实现一次申请、集中验收、统一确认,出具联合验收意见。(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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