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信息 >> 行业动态

留意土地流转陷阱 维护土地承包权

录入时间:2018-01-09 10:34:20 点击:
  自1995年,土地流转第一次以国家政策文件的形式出现在大家面前后,农村便引起了骚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中明文规定: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标的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因此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将自己的承包地流转给他人耕种,土地流转不仅促进发展现代农业规模经营,同时也实现了农民对土地权益的一个路径。
留意土地流转陷阱 维护土地承包权
  虽然土地流转能让村民闲置的土地盘活,让村民增加多一份的收入。但很大一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程序及法律意识淡薄,土地流转后,时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因此,小编给大家总结了以下几点土地流转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大家在土地流转时能顺利流转,避免纠纷。
  1、注意写明土地流转方式
  土地流转方式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其中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1年的,可以不签订流转合同,但要经发包方同意并登记。
  注意:很多村民并不知道这些流转方式的本质区别,需要着重强调的是,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农户将不再拥有承包经营权,因此大家在拟定协议的时候要写清楚。
  2、不同的流转方式,流转主体是有所限制的
  土地流转方式是转包或互换的,流转对象是限制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流转方式是出租的,流转对象是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流转方式是转让的,流转对象是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3、土地流转程序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切记:除转让要提出申请外,通过其他流转方式一定要向发包方备案,这也将会是你土地流转的有效依据。
  4、无效合同现象
  一些村名或是土地发包方会将土地进行重复流转;有的没有代理委托书的情况下将别人的土地流转给他人;另外,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签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因此,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佳留意,避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合同内容不规范
  一份合格的合同需写明双方姓名、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以及土块名称、四至、土地等级、面积等土地信息;另外还要写明签订日期、流转期限、流转费、支付方式;最重要的还需写明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及出现纠纷时的处理方法。
  注意:切记写明签约日期,并标明土地流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内容尽量考虑详尽,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新浪博客 网易博客 搜狐博客
     
新浪微博 微信平台 腾讯微博
\
\
 
\
 

  部分文章和图片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内容仅供参考,
不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如有侵犯权请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