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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农土地确权为广大农民群众带来新变化新实惠

录入时间:2017-01-20 10:10:17 点击:
  2015年4月以来,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根据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下,大通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和得到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新实惠。
大通县农土地确权为广大农民群众带来新变化新实惠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确权颁证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采用卫星遥感、全球定位等高新技术,实地调查了大通县所有承包地,基本摸清了每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情况,解决了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实测面积为82.05万亩,比原承包面积多出13.55万亩,多出19.8 %,明晰了土地产权关系,保护了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使广大农民放心经营土地,增加了在土地上的有效投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夯实了农业农村管理和改革的基础,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有助于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形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三是土地权属争议进一步化解,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贯穿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始终,加大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力度,制定土地权属争议应急预案和相关调处制度,通过平等对话、沟通协调等途径,化解了一些多年遗留的历史矛盾
  随着工作推进,大通县土地权属争议数量明显下降,大量长期困扰农村、农民的土地权属争议得到了有效化解,避免了因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自2015年整县推进确权颁证以来,先后梳理各类问题41个,化解矛盾纠纷347起。
  四是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方便了农民自我发展的需要。随着工作的推进,逐步建立起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相关图、表、卡、册、证等档案,建立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和信息系统,为城乡一体的土地登记信息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立项、土地征收、土地整治立项等国土资源管理各个环节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抵押贷款方面为农民提供了便捷,土地确权颁证后,赋予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能,给农民吃了定心丸,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城市的“房产证”一样,可以到银行融资抵押贷款,无需担保,只需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可贷款。2016年通过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为青山乡和景阳镇的19户农户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67万元。
  五是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通过确权颁证,明晰了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强化了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稳定了农民土地经营的预期,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大部分流转土地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民经营主体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农民通过流转土地不仅获得流转收入,还可外出务工获得一部分务工收入,使农民获得了双重收入,从而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截至2016年12月底,大通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2.31万亩,占大通县总耕地面积的17.96%,涉及户数为23113户,实现土地流转收益9245.06万元。(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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