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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确权登记通过全省验收
录入时间:2017-02-13 16:04:44 点击:
近日获悉,烟台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高质量通过全省验收。
2013年,烟台市正式启动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该项目历时三年,共投入调查人员500余人,设备400多台套,调查村庄6534个,调查面积46595公顷,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2056725宗,完成确权登记发证1771861宗。
烟台市还在此基础上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建设项目获2015年度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一等奖,目前已在全市城市管理、税收征管、放心粮油工程、森林防火、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数字烟台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烟台市各地地籍管理基础、现状不一,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立了两种确权登记模式:招远市按总登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由政府统一公告废止旧证,一律换发新证书;其他县(市、区)对新确权登记的宗地核发新证书,对已经有土地证的,也重新调查核实,符合换证条件的换发新证书,不符合换证条件的,旧证书继续有效。
在宗地分类处置方面,对宗地的详细分类和针对性处置意见,不仅指导本次确权登记工作,并且为今后日常地籍管理及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了可靠的数据资料和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
在数据库建设方面,我市不仅建立了集1:500城镇和村庄地籍数据、高分辨率的正射影像图数据、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于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还达到了“市-县”级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和数据更新,实现了地籍信息数据的网络化、数字化、规范化。(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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