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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潞城市三项措施推进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录入时间:2015-02-26 13:35:49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最新消息:
     山西省潞城市财政2014年全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工作,天诚规划笔着了解到该市通过三项措施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监管工作。通过三项措施的全力加强,着力推进该市农业综合开发突出成绩。
 山西省潞城市三项措施推进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一、 严把项目资金审核关,规范拨付程序。规定实施单位项目资金支出必须经过财务人员、科室主任、农发办主任三道审核;制作项目资金审核流程图,明确所需材料、审核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网站、公示栏等途径进行公开。
     二、 严把项目资金管理关,规范实施程序。一是建立资金超限预警制度。当出现结算价超合同价10%以上时,实行预警提醒,并通过集体商议,对超合同价部分的项目实施进行规范。二是建立质量保修金制度。当工程进度达到支付条件的工程量,且上报的工程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初验合格,经审计后,预留10%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1年缺陷责任期满复查合格后再予结清。三是建立项目村约束机制。对没有做好政策处理而引起项目调整的村,没收其建设保证金。同时,将项目推进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对主要村干部共性工作考核项目中,最大限度减少项目调整引起的资金变化。
     三、严把项目工程变更关,规范申请程序。凡涉及建设内容变更的,由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所在村的村委会提出变更申请,农发办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项目所在村及乡镇负责人等进行集体研究,对确需变更、变更项目工程量在50万元以下的,由农发办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变更联系单》,方可组织变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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