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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探索土地流转新方法推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
录入时间:2016-03-30 09:39:20 点击:
近年来,昌吉州通过探索发现农土地流转新方法,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农村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进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一是加强宣传,推动农村土地流转。通过农业观摩会、典型事迹宣讲等方式,组织村两委、村民代表等人员参观各类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示范点。同时结合“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要求相关部门和驻村干部走进农民家里,讲解相关政策法规,算经济帐,发放资料汇编,让更多农民了解土地流转的成功典型和效益,千方百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二是搭建平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依托各级农经部门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构建县、乡、村三级流转服务网络。乡镇流转服务中心设置咨询和综合接件、信息服务、纠纷调解等窗口,办理信息发布、成交备案、代办登记、委托办理等业务,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土地流转信息,为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无偿提供土地流转服务,让土地流转双方第一时间掌握供求信息。截止目前,全州已有7个县市、60个乡镇分别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大部分村实现了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
三是积极引导,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结合自治区制定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制式文本,下发了合昌吉州实际情况的统一标准合同文本,免费提供给流转双方使用。通过引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性的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效地减少土地流转纠纷的发生。
四是培育主体,带动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引导专业大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和扩大土地流转需求市场,提高土地流转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积极为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创造良好环境,防止粗放经营。截止目前,以上三大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占比77.6%,经营面积达到186.07万亩。
五是创新模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推广“一产二权三引领,三分六统四分配”的土地联营模式,扶持壮大土地联营合作社,依托主导产业或优势产业,以土地经营权、设施所有权入股,通过“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种植模式,按照统一贷款、统一购置农资、统一品种、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六统一”管理模式,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
六是强化机制,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程序、形式和办法,通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机构,引导行政信访向法治调处转变,从而减轻政府信访压力,及时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七是政策扶持,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积极引导农民整合土地资源,开展规模化经营,引导各县市继续出台惠农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土地规模化长期流转给予奖补。
八是金融服务,助推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推行“四位一体”融资模式,政府设立风险补偿金、银行提供贷款、保险公司提供担保、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发展。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产品订单收益权“三权”抵押贷款新模式,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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