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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擅自改变承包土地农业用途的问题?
录入时间:2014-04-14 13:57:30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信息报道:
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在农村展开,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也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但是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的进行,有土地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对于擅自改版承包土地农业用途应该怎么处理呢?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较为严重。承包方出于自己的私利,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掠夺性或毁灭性经营,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此,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包方即村委会,是否有权就此收回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以维护集体利益?这是实务中颇为棘手的一个问题。若因此收回其承包地,势必就剥夺了其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利,也使其失去了生活的依托,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所以,村委会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和发包方,应时刻对发包出去的土地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管,不能让土地承包经营人擅自、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从而有效维护集体利益。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合同的监管力度,及时制止违法合同和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对于农业土地用途改变的行为应该严格治理,及时的保护农业土地的正常用途,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提高粮食生产量。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 立于 2004年,是全国首批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单位、中国土地学会 会员单位,专业提供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最优规划设计方案。公司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行业涵盖国土 、水利、财政、农业、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行业,业务范围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规划、 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设计等。网站:http://www.sdtcghy.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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