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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逐步探索确定“五项权属” 唤醒沉睡土地资本
录入时间:2016-04-18 14:23:07 点击:
“我的农机具、晒场等已经确权发证了,今天来是用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申请评估抵押贷款,估计半个月后贷款就能批复下来,我可以在林草发展的基础上新增牛羊养殖了。”4月13日,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翔村土地流转经营大户、宁夏林草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郑道安,手握《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证》满怀信心地说。
作为全国24个农村综合改革实验区之一,平罗县自2012年起从确权起步,逐步探索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五项权属”,建立起农村集体土地信息化管理系统,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唤醒”了沉睡的土地资本,使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探索出台《平罗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和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经营主体准入、监管、考评、扶持、退出机制和向规模流转经营主体颁发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制度,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四大经营主体。在贷款贴息、购机补贴等方面,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经营主体的扶持,对其流转土地每亩给予30元至50元补贴,对建设晒场、机库和仓储等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审批,并给予总投资30%的补贴。
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副主任周学忠说,通过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有效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的利息,远低于用资产抵押或联保的商业贷款利息,农民只要凭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再将相关手续办理齐全,3个工作日内就可拿到贷款。为防范坏账产生,县政府以财政方式设立300万元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基金,对因各种因素造成的产权抵押贷款资金本息实际损失,由风险防范基金与金融机构按80%和20%的比例承担,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金融机构风险。截至目前,此笔资金还未动用过。
目前,平罗县土地流转面积已达39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0%,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356个,建成示范性规模经营主体51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额达11.89亿元。(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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