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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十七家农场被拟定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录入时间:2018-05-08 10:22:56 点击:
  5月2日,省农业厅公布了拟进入2018年的178家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名单,其中宁德市有17家。公示时间为5月2日~10日,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不符合评定条件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厅实名举报。
宁德市十七家农场被拟定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根据公示名单,宁德市拟入选的17家家庭农场分别是,宁德市蕉城区谢家庄生态家庭农场、宁德市蕉城区霍童朝晖家庭农场、古田县乡土佳菓家庭农场、古田县金城家庭农场、屏南县溪畔家庭农场、屏南县代溪镇观山家庭农场、周宁县绿博源家庭农场、寿宁县凤阳镇宿帝岭家庭农场、寿宁县大安乡乐心家庭农场、福安市鹤山家庭农场、福安市廉溪人家家庭农场、柘荣县福宁家庭农场、柘荣县绿禾家庭农场、福鼎市店下四季丰家庭农场、霞浦县梨花铺子家庭农场、屏南县伴山居家庭农场、福安市墩头清莲家庭农场。
  据了解,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家庭农场应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林权证,流转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生产经营满1年;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原则上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15倍;农业净收入占农场主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等。(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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