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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三权分置”并行有效解决农业发展人、地、钱问题

录入时间:2018-05-17 10:10:47 点击:
  近年来,遂宁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和部省“三权分置”并行要求,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和新业态,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赋予农民更多产权权益,确实三权颁发三证,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并行,有效解决了现代农业发展“人”“地”“钱”的问题。
遂宁市“三权分置”并行有效解决农业发展人、地、钱问题
  一是确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颁发村级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我国土地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土部门依法确实村集体经济土地所有权,向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集体所有权证。集体所有权的核心是落实处置权,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进一步夯实了“三权分置“的基础。
  二是确实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农户承包经营权证。农业部门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户承包情况,确权农户承包经营权,依法颁发承包经营权证。农户承包权的核心是落实财产权,赋予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依法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
  三是确实土地经营权,颁发经营权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或者土地流转合作社和流转组织,获利土地的经营资格,农业部门确实经营权,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在农业部门登记办理颁发土地经营权证,有效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农户的财产性收入。(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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