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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印发《意见》根除农土地整治“三症”
录入时间:2017-07-07 11:40:37 点击:
南湖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近日,南湖区政府印发了《土地指标调剂使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根除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的“依赖症”、“拖延症”、“懒惰症”。
该《意见》明确了土地指标统筹保障范围。今后,区政府统筹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保障区级重大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区级重大产业项目、小城市培育及农民建房等政策性项目,其他项目所需用地指标均需通过盘活存量和市场化配置,这意味着,各主体单位依赖区政府统筹保障一般产业、经营性项目的“依赖症”将根除,很多产业项目用地指标需要另想办法,全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一条主要的出路。
另外,该《意见》还创新了土地指标分配办法,以根除“拖延症”。南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补充耕地指标一改原来全部由区级统筹的办法,将区级统筹与自产自用相结合,两类指标均采用区统筹30%、各主体自用70%的做法,超额完成部分采用区统筹10%、各主体自用90%的做法,这将大大激发各主体单位土地整治积极性。
据悉,《意见》还建立起区级有偿收储和激励机制,成立区土地指标收储公司,实行收储资金封闭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储价格为50万元/亩,补充耕地指标为20万元/亩。同时,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通过土地开发及垦造耕地获取的补充耕地指标,按照增减挂钩指标1500元/亩和补充耕地指标1000元/亩的标准奖励土地整治有功人员,激发基层土地整治工作积极性,以根除基层土地整治工作的“懒惰症”。(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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