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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桥村进行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增收

录入时间:2016-07-29 14:05:22 点击: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越来越快,城乡结合部农村面临集体产权不明晰、村民收入来源单一、环境卫生管理难等问题。2015年,新水桥村结合本村地理位置、民族特色和集体经济资产积累三大优势,进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增收。
新水桥村进行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增收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水桥村,面积4.9平方公里,总人口近2万人(其中常住居民1250户,5200人)。村改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在不改变原有村集体资产所有制的前提下,引入公司化运营机制,建立产权明晰,综合经营,合理分配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资产包括土地、房产、现金、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在清产核资、清人分类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条件进行量化折股,分配给全体村民,促进新水桥村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
  为发挥经营效益的最大化,新水桥村将原有的农资专业合作社、劳务公司、农业开发公司、产权交易服务公司、鸿益物业服务公司五家公司和即将成立的六家公司整合,于2016年6月22日正式注册成立了“宁夏新水桥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80万元,主要经营农业产业开发、土地集约利用规划设计、民族特色食品开发、民俗特色旅游项目开发、养老产业项目开发、公共保洁服务,苗木种植、养护,物业服务、货物运输及物流服务等业务。
  为确保村民合理合法享有村集体经济产权权益。村两委经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既符合政策法律规定,又符合本村实际的“股民界定办法”。在上报大新镇政府同意并在全村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人员采取对照户籍信息和实地核对相结合的方法,逐户登记资格界定信息表,确保无遗漏、无差错。
  村民变股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资产包括土地、房产、现金,在清产核资、清人分类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条件进行量化折股,分配给全体村民,完成村民向股民的身份转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公司化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
  村民变居民。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加大村集体补贴额度,采取公、民合办的方式搞好普惠型幼儿园建设;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大村民医疗、养老、低保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医疗实际报销水平和养老、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城市居民待遇;建设村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场地和资源,构建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人居环境建设,改善村民居住条件,搞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从整体规划入手,推进综合治理。把新水桥建成整洁、美丽、宜居的田园村庄。
  通过股改,新水桥村实现集体利益和村民个人利益高度契合,集体价值追求和村民个人价值追求高度融通,使村改成为强村富民和“双增双减”的更为有效的实现途径。到2018年,完成村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同比增长20%以上,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到2022年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目标。(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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