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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 为乡村振兴开掘农宅富矿

录入时间:2018-07-30 09:48:47 点击:
  促进乡村振兴,解决“钱从哪儿来”是道必答题。只有解决了资金投入来源,才能绘就多彩新农村画卷。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为我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新机遇——最大限度开掘农宅这座“富矿”,用足用活这些沉睡的资源。
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 为乡村振兴开掘农宅富矿
  当前,不少地方在推动乡村振兴中面临的一个突出矛盾,就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富裕起来的农民纷纷进城买房定居,在城里生活就业,乡村呈现出人口与资金“净流出”的状况,同时大量农房破败失修,农村宅基地闲置。开掘好闲置农宅这座“富矿”,在保留农民对宅基地资格权基础上,激活农宅使用权,不仅可以让全国农民手中的闲置住房产生更大经济效益,也能为城市居民到乡村休闲养老提供新的选择,更好满足城里人对田园生活的向往,无疑是一件双赢的举措。近一段时期以来,我省盱眙县、南京高淳东坝镇和浙江上虞、四川泸县等地,都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在许多农村地区,农房闲置和宅基地无效占用的问题依然突出。有的村干部担心费力气整合宅基地资源后,引不来民宿、养老等好项目;有的村干部则对做村民工作有畏难情绪,害怕吃力不讨好,从而使得更多的农宅仍在“酣睡”中,没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在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窗口期,时代呼唤乡村干部切实担当起“探矿人”角色,积极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沉睡的农宅实现价值变现,为乡村发展引入资金血脉。在农村宅基地“三权改革”上,农村党员干部思想要先解放、真解放、快解放,努力成为熟悉政策、通晓村情、思路开阔的“探矿人”,把带领村民奔小康的责任担当,转化为勇于变革求突破的政治勇气。各级党委政府要大胆起用乡村能人,充分发挥他们的领路、示范作用,为深挖农宅“富矿”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生动案例。
  激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需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更要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各地闲置农宅所在区位、地段、发展条件各不相同,即使同属一村也有成片和分散之别,应当科学论证、统一规划,精准定位、有序开发。那些有山有水风景好的地区,可抓住乡村旅游这个着力点,搞农家乐、发展民宿产业,或吸引城市退休居民到乡村养老;那些交通不便、周边经济活跃度较低的地区,则可通过土地复垦增加耕地,拓展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必须看到,在很多地区,农民的宅基地和房屋是他们的主要财产,多余闲置的农房和宅基地要不要转让出去、怎么盘活使用,都应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决不能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对确定整合的农宅资源,既要充分保障村民的财产收益权,也要合理保护投资人的经营使用权,使农民和投资者都有获得稳定的收益预期,确保农村“三权分置”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在助力乡村振兴中更多造福广大农民群众。(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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