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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印发《方案》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录入时间:2021-07-30 11:08:30 点击:
耕地的保护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坚守耕地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健全“田长制”严格保护耕地维护粮食安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田长制”,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保护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机制,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为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方案》,我市“田长制”坚持严保严管、属地管理、协同联动、奖惩并举原则,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网络,确保完成全市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责任目标。
《方案》要求,市县两级设立总田长和副总田长。总田长由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对辖区范围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负总责;镇(街道)田长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本级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各村(居)设立田长一名,负责具体落实辖区内耕地日常监督和管护。有条件的村(居)可探索设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网格员”。涉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逐级完善“田长”网格,制订“田长制”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以村(社区)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并公开“田长”职责范围及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提出,要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田长制”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主动作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共同责任。要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资金投入,强化对激励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要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措施,为“田长制”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引导多方投入,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实现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发展。(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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