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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土地流转促土地增收助乡村振兴

录入时间:2020-07-31 10:13:35 点击:
  机器阵阵轰鸣,万鸟空中盘旋。7月28日,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下湖村州尾的数百亩早稻开镰收割。
农土地流转促土地增收助乡村振兴
  水稻亩产比去年增产约10%
  走进溪东种养专业合作社下湖村的水稻种植基地,500多亩水稻连成一片,金灿灿的,犹如一片金色的海洋。
  “今天能收割100多亩。”溪东种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黄继青说,前段时间水稻成熟之时,合作社组织专家进行测产,预计每亩能收成1050—1100斤,比去年增产约10%。
  溪东种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黄冬焕说,水稻收割完后,他们会马上用烘干机烘干,再送到本地大型碾米厂碾成米,不久之后就有新米上市。“大米约4元/斤,都是供不应求的。”
  包括下湖村的513亩在内,溪东种养专业合作社在江东镇一共流转了1169亩土地,黄冬焕算了一笔账,今年溪东种养专业合作社预计能收湿稻谷总产量约600吨,可创造产值200多万元,仅下湖村的500多亩土地能收成约250吨湿稻谷,可给合作社带来100万多元的收入。“又是一个丰收年。”黄冬焕脸上露出压抑不住的喜悦。
  政策扶持激发农民积极性
  尽管如此,黄继青等人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土地流转合同只签订了3年,对于合作社来说时间太短,“合同签订到现在一年半了,只剩下一年半,我们想做一些较长时间的投资计划,但又担心合同到期后投资成泡影。”黄继青说,目前合作社正在与下湖村委会协商续租的事情,希望能继续耕种下去。
  “的确有不少承包户遇到了类似的矛盾。”潮安区副区长唐惠涛认为,农业生产成本高,农资产品、人工、机械等费用居高不下,且农业投入周期长、产出见效慢、效益低,流转合同期限应该适当延长。
  “我们要激发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导性。”潮安区委书记庄朝惠介绍称,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潮安区强化政策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发展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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