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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意见》多点发力促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录入时间:2017-08-02 10:12:04 点击:
青岛市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形成多点发力、多极增长的农民增收新格局,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根据《意见》,到2021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2∶1以下, 提前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0550元)翻一番的目标。
《意见》共提出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等20项主要任务。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到2021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90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70万亩,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农业全面机械化,集成推广养殖配套设施设备,加强海洋牧场建设。打造绿色品牌农业,实现化肥农药施用总量零增长,农业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优质农产品品牌100个、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000个,农产品品牌价值达到100亿元。培植壮大农产品加工业,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开展农产品跨境生产和营销,农产品年出口额稳定在50亿美元以上。
发展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到2021年,建成AAA级乡村旅游景点30个、农业特色小镇50个、美丽乡村100个,发展休闲农业节会100个,年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以上,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200亿元。发展电子商务,全市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光纤到户,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普遍达到100M以上,打造30个电商示范镇、100个电商示范村、100个电商示范企业(基地),农村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力争突破100亿元。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以上。拓宽农民转移就业渠道,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办领办参办家庭农场等。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优化农民就业创业外部环境。
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建立顺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到2021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75%以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鼓励探索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异地置业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全面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逐步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范围。提高农村医疗保险水平,到2021年,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农民个人实际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30%以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机制,加大扶贫综合投入力度,探索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制度。
加大财政支农力度,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粮食生产流通服务综合体、粮食物流、服务型冷藏保鲜库等农业生产发展公共设施与平台建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保费补贴品种、扩大覆盖范围,到2021年,农业保险主要种植业保险承保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项目、电信等支持政策。(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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