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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周边首批划定3.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 严禁非法占用
录入时间:2016-08-23 15:39:37 点击:
南京城市周边首批划定31034.93亩永久基本农田。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该认定结果已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认可,划入认定范围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为现状高等别耕地,严禁非法占用,合法占用审批全部上移至国务院。
据悉,该认定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前,已经严谨细致的内业分析和外业核实,并与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对接、确认。已认定的3.1万多亩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分四种类型,一是与现状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的耕地;二是道路两侧容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三是土地整治项目新增优质耕地;四是城市内部充当绿心绿肺绿带的优质耕地。目前划定的面积只是今年上半年的认定结果,占国家下发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认定初步任务的14.74%。
据介绍,此次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发文要求的,全国需划定保护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是15.46亿亩,现已具体划分落实到图斑地块,下达给南京的初步任务经修正后为21.06万亩。
昨天,市耕地保护相关部门人士介绍,这次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发文提出的在城市周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有两点特别值得关注,首先是对城市周边基本农田的划定,以及合法占用的规定,全都比原来严格了。如首次提出城市周边基本农田依法占用的“三不”原则,范围不变(原来在城市周边范围的,还回来的基本农田依然要在城市周边范围);数量不变;质量不降。只允许四种情况可报批合法占用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即涉及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相关用地,但审批也和过去不同,全部上移至国务院,即需报国务院批准。还有一个变化是,基本农田管理的核销制度将不复存在,过去划定基本农田会比实际任务面积多一些,如果需合法占用,可在多出来的面积里安排。但今后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不允许超计划、超任务,如有合法占用需求,必须报请国务院审批。
“今后,城市周边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将全部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做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已最终形成划定成果。”市耕地保护相关部门人士说,划定过程也要按国家规定的“县级自验、市级初验、省级验收”的自下而上程序,做好验收;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划、建、管、护”长效机制,以调动农民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积极性。(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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