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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22年将建成500万亩高标准农田保粮食生产
录入时间:2020-09-02 10:00:48 点击: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建成47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56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力争建成53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方案》提出了我市“十四五”期间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对加快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重点。一是,优化规划布局。把高效节水灌溉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农田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鼓励整区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完善建设内容。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大力实施秸秆还田、深松深耕、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推动工程措施、生态措施、农艺措施有机融合。三是,统一上图入库。利用全国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图,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把全市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建成全市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现代化监管系统,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四是,加强示范引领。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五是,严格保护利用。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列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非农建设不得随意占用。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方案》提出,完善投入及管理机制。健全财政资金增长机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支出责任,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在市级层面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集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省级投资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建设任务、成本等变化,适当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创新社会资金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验收后,及时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库,在满足本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的情况下,可用于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调剂;健全工程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结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建立“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区县人民政府对建后管护负总责,项目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建后管护监管主体。(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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