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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诚规划为您讲解土地流转和土地转让的区别

录入时间:2016-09-07 16:16:36 点击:
  土地流转和土地转让有什么区别呢?这是很多农民朋友关心的问题,就这一问题,天诚规划为你解疑排难。
天诚规划为您讲解土地流转和土地转让的区别
  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土地转让,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前提是国有建设用地,因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非本村集体成员是没有资格使用本村土地的。土地转让受很多限制,国家有专门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如果非法转让土地,是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土地流转是最为宽泛的使用权转移,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都包含一级流转和二级流转。就国有土地来说,一级流转即国家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让渡,主要是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二级流转即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从国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再让渡其使用权,包括转让(买卖、互换、赠与)、出租和抵押等。就集体土地来说,一般指承包地的流转。其一级流转,是指农用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即集体将土地发包给农户;二级流转,可以是出租、抵押、入股、合作,也可以是转包、转让(承包权)、互换和托管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转让必须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目前我们所称的农村土地流转,特指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三权分置原则:坚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农户保留承包权,将土地经营权进行转让。
  简单的说,农村土地有三种物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中央文件上说要三权分置。所有权当然是国家或集体的,雷打不动。承包经营权就是土地发包方(一般来说是村集体)发包给农户的。现在的土地流转指的是其中的经营权,承包权还是由承包农户保留的,是不能流转的,农户收流转租金基于的也是这个权利。另外,你说的土地转让应该就是土地承包权转让了,转让后不再有承包权,其实也就是没有土地了。如果非要举个例子的话,那就类比一下吧,其实这个跟房子是一个道理。你拥有的是70年产权,类似于承包权,真正的所有权大家都知道是谁的。你把房子租出去收租金,就类似于土地流转,定期收费,要是你把房子卖了,那就类似于土地转让,可以得到一笔钱,然后房子(土地)就跟你没什么关系了。
  土地转让的本意是把自己的财物、合法利益或权利让与他人。土地转让属于二级市场行为(再次流转)中的一种,是平等市场主体之间(限于个人和组织)发生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国有土地的转让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将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合同方式再移转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方式有买卖、互换和赠与等。承包地的转让主要指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土地的发包关系随之发生变更,而狭义的集体土地流转(即承包地流转)仅限于土地经营权的转移,农户保留承包权,土地的发包关系不变。(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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