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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下发《意见》积极推进家庭农场发展实现农民脱贫
录入时间:2016-09-14 15:17:58 点击:
近日获悉,泸州泸州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积极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实现农民脱贫致富目标。
《意见》表示,提高对家庭农场重要性的认识,加快建立家庭农场,是夯实现代农业基础的重要手段,是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创新发展的新途径,对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形成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群体,对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创新发展,农村农民家庭增收致富,推进农业生产由“自给自足”的保障功能向“增收致富”的盈利功能转变有着促进作用,是泸州市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
在优化家庭农场发展环境方面,泸州市将鼓励多种形式创办家庭农场,积极鼓励农村家庭成员以本人为主要劳动力创办家庭农场;进一步放宽家庭农场名称登记条件;依照申请核定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支持从事休闲观光服务、农村养老服务等涉农项目的经营活动,鼓励把“互联网+”技术融入家庭农场的各项经营活动中;登记家庭农场不限制经营场地,允许自愿选择其中一处作为登记住所;允许农户家庭自有的土地(林地、山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入股家庭农场,针对设立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首次货币出资允许零首付,认缴出资最长期限可在20年内。
在强化家庭农场的发展措施方面,泸州市将进一步放宽泸州市知名商标评选条件,鼓励提升家庭农场信用等级,支持家庭农场壮大经营规模,积极搭建家庭农场融资平台,认真组织开展“合同助农”活动,强化“红盾护农”工作力度,主动实施柔性监督管理。
此外,《意见》要求,泸州市要继续健全家庭农场帮扶工作机制,各区县充分认识家庭农场在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行政指导力度,强化与农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壮大,树立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家庭农场。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好的经验做法;要开展督查督导工作,使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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