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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意见》拉开农地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大幕

录入时间:2017-09-18 10:18:18 点击:
  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下称“三权”)分置并行,被称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一件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继去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下称《意见》)后,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拉开了我省农地“三权分置”的改革大幕。
广东印发《意见》拉开农地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大幕
  《实施意见》既与中央文件作了充分衔接,又充分结合广东实际,提出了探索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权在股份合作制经营条件下的体现方式和实现形式、全面执行工商企业集中连片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抓好“5+1”全链条建设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对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毁坏农地、违约弃租且不缴纳违约金等行为者给予“不良信用记录”等举措。
  推动形成“三权分置”并行良好格局
  所谓“三权分置”,就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农民可依法依规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
  华南农业大学地方法制研究中心主任陈亚平认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因此,研究出台我省的贯彻实施意见,关系全省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乎广东现代农业建设,事关全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省农业厅厅长郑伟仪介绍,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列为重要改革任务。省农业厅充分结合广东实际,牵头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和吸收有关省直单位和各地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实施。
  在陈亚平看来,在我省农村地区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目的是通过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华南农业大学地方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邓定远认为,在现阶段推动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工作对我省的农业农村发展至少有4点意义:一是承包农户在获得稳定的流转收益的同时可以安心地在本地就业或到城镇务工,在充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实现多种途径增加农户家庭收入;二是通过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及现代农业科技,推动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现代化、集约化;三是通过把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给广大农户提供长久的基本生计保障和社会保障;四是可以防止出现土地兼并和土地的过度集中,避免两极分化,维持基本的社会公平。
  做到“三个严禁、三个切实防止”
  从内容上看,《实施意见》全文共3个部分,包括9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逐步形成“三权分置”格局,第三部分是强化“三权分置”保障举措。“应该说,这三个部分的内容是相辅相成、有机联系的。”郑伟仪表示。
  细化和落实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哪些方面需要重点突破?对此,郑伟仪表示,总体上,要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削弱、农民利益不受损,尊重农民意愿,守住政策底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实施。
  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个严禁、三个切实防止”,即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严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被虚置、农户承包权被虚化,严禁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土地;切实防止外部资本非法侵吞、控制集体土地,切实防止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切实防止损害农民利益。
  全省土地确权颁证率达76.17%
  现阶段,应该从哪些方面来推进我省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对此,陈亚平表示,全面推进和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确认登记制度,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体制机制,为“三权分置”顺利推进创造前提条件,也可以尽量减少和避免因为适度规模经营引发的农户承包地的四至和边界争议等,为加快放活经营权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培育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和尽快出台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为放活土地经营权提供充足的“接棒者”和制度保障。
  郑伟仪也认为,细化和落实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当务之急就是要扎实深入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确实权、颁铁证,不留死角、不留尾巴。“总的来讲,只有将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消除农民后顾之忧,承包土地才能在承包农户、经营主体之间有序流转,才能更好地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否则,就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据了解,当前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省农业厅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10日,确权实测率已经达到104.15%,颁证率达到76.17%,各地还依托确权工作累计化解历史遗留和潜在涉地纠纷近5000宗。(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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