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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应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
录入时间:2021-09-26 11:05:49 点击:
今年,俞学文等11名代表在两会上提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的建议,目的是建议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村集体要发挥振兴主体作用,但是村集体没钱,权利小,因而要由村集体带头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进土地流转,实行规模化,机械化,科学化种植。
近日,农业农村部对此建议做出回复。
第一、完善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夯实土地流转基础;2021年出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鼓励各地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权益评估、融资担保、档案管理等服务。
第二、规范操作和管理,提升土地流转能效;自然资源部将根据耕地变化情况,实行半年通报,年度检查评估,压实地方责任,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第三、因地施策,创新农地流转形式;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可以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第四、紧扣粮食生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第五、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各地在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的前提下,发挥好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服务作用,引导土地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
但是这几条都有个前置条件: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
目前,留守农村种地的主体除了一些“农场主”,农业公司、种养殖大户外,绝大多数都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群体,这些人可以说是农村的“残值劳动力”也是主要劳动力,进城打工没人要,回乡创业没本钱,只能回农村。
这些人想要吃饭、养老除了农闲时做些临时工挣些生活费外,主要收入、吃饭还是靠种地,所以也是离不开土地的一群人,哪怕明知道流转土地一年有几千元但是还是不敢流转,对于他们来说土地是最后的退路和生存保障。
但是有些地方基层却无视农民利益和意愿,为了把地块统一规划外包流转,以人情、投票等方式变相强制流转,造成既定事实,让不少群众反感。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和预期,进城农民不种地,土地流转无可厚非,但是在农村没有一份职业,五六十、六十七岁养老金每月仅有一百多块钱,吃饭都成问题,只能靠种地养老。
所以对于任何方式流转土地而不是农民真心实意或者自愿流转的,都应该是不作数的, 农民是可以进行复议的。(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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