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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多举措促土地整村流转 2020年全县整村流转村达60%以上
录入时间:2017-10-17 10:28:01 点击:
今年来,安乡县以党的十八大和《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遵循“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多举措推进土地整村流转。力争2017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占农村耕地总面积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全县规模经营面积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2020年全县整村流转村达到60%以上。
1. 搞好宣传引导。土地流转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农民关注度高,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流转典型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横幅、标语、橱窗、上门座谈等多种形式,帮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思想顾虑,提高农民的参与度,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 加强跟踪监管。一是县乡经管部门加强对流转受让方的资质审查,尤其对流转受让方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以及拟经营项目进行审查;二是县乡经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土地流转后的土地农业用途,严禁借流转之名,将农用地用于非农用途或转为建设用地;三是加强对已流转农村土地的清理整顿,凡流转手续不完备,必须按要求进行规范,凡流转程序不合法、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3. 及时流转交易。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管理平台要做好流转意向的信息收集整理,通过电子屏或网络平台进行登载、传递和发布,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交流及服务,对成功流转的土地宗数要进行登记、备案。对土地流转供求信息要按照“一月一次流转交易会”的要求,现场进行信息发布和流转交易。
4. 提供政策支持。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该县土地流转工作,县财政从2016年起,把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引导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并对新增连片流转50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2-3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补。县政府每年评选2位农业新型经营体发展带头人,并给予每人5000元的奖励。
5. 建立和完善土地仲裁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仲裁体系,进一步探索完善仲裁的程序和方法,为发包方、承包方、土地流转受让方提供调解、仲裁服务。
6. 强化督查考核。从2017年9月份起,对全县12个乡镇拟整村流转的31个村,每月下旬,由县农经部门牵头,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办、县农业局组织队伍,进村入户,听情况,查合同、看台账,访农户,并将督查考核情况在全县乡镇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例会上通报。(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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