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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农土地确权解决无法抵押贷款窘境助力农民致富

录入时间:2017-11-02 09:41:17 点击:
  随着丽水全面铺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我市农民有房有地却无法抵押贷款的窘境,将迎刃而解,农户的手中将再多一把致富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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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所有权都属集体所有,农民享有承包经营的权利,由于土地的这种特殊性质,有房有地的农民却无法像城市居民一样,利用手中的“固定资产”从银行贷款,获取资金支持,错过了许多发展的机遇。
  改革,便是要为发展打破固有的束缚。
  “土地确权其实确定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说白了就是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是农民个人的,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市农业局经管中心副主任叶建军告诉记者,土地确权彻底唤醒了农村土地的内在活力,激发了农民致富创业的热情。
  然而,要将“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些党中央的精神“变现”,其路径,便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础就是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眼下,全市承包土地确权工作正进入攻坚期。截至9月底,我市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已经完成168个乡镇(街道),2501个村、52.5万户外业测绘调查,涉及承包面积110.59万亩,实测面积159.96万亩,调查完成率达95.56%。不少农民手中沉睡的土地已化为“致富源泉”。
  “我用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贷了50万元,发展家庭农场,能有现在的收入正是得益于此,这在几年前真是想都不敢想。”“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所释放出的巨大能量,正是遂昌县亲农谷休闲旅游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春芳梦寐以求的。
  不仅仅是周春芳,近年来乐享农村产权改革实惠和红利的农户在丽水越来越多,“土地确权”让农民吃下了“定心丸”,做起了“致富梦”。
  然而这还仅仅是一个开始,丽水的改革创新并未“见好就收”。
  我市不但建立了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更是以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为契机,采取“集中评定、一次登记、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对农民产权凭证进行分析评定,创新推出土地经营流转权证、林权流转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等“三权”抵押贷款服务,实现“资源变资产”。
  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发放土地流转经营权证1848本,累计发放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5.22亿元,贷款余额达3.24亿元。
  从明晰产权到村经济合作社股改,再到不断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沉寂许久的农村资源逐渐被盘活,而得益于稳步推进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丽水已经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和城乡一体化产权流通市场,一项项改革的红利释放农村的各个角落,惠及农民大众,为他们的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加装了“引擎”。(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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