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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以政策实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录入时间:2020-11-06 10:23:55 点击:
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咨询,在赤壁市,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吗?如何办理?有哪些费用?
对此,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工作人员回复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只能在继承人继承房屋所有权的同时,间接继承(换言之,如果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灭失,则该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被继承);不仅“城镇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其他继承人(比方说“出嫁女”;被继承人子女之外的其他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2条规定,依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依法继承材料、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测绘材料等到该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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