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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落户不用退出承包土地 解决农民进城后顾之忧
录入时间:2017-11-09 10:59:24 点击:
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到实施,至今已有14年了,不久前,该法迎来首次调整,相关草案已提审,从草案来看,文中对第二轮承包期延长30年、三权分置、农转非人群土地权益等方面进行修改。
前两者的修改解读,地合君曾有撰文说明,这主要是为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以求规模化集中生产。今天,地合君就来谈一谈农民进城落户后,土地权益问题的修改,这到底是利还是弊?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了城,原先的承包地怎么办?这个问题最受广大农民关注。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而且在2018年即将结束的土地确权里也有说,这样的情况是不可以确权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承包方家中有一人未迁户口,就可以确权。
不过,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等权益,土地承包法草案删除了相关规定。
新规定如下:“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民选择而不代替农民选择。承包方全家迁入城镇落户,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支持引导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让土地承包权益,为政策适时调整留出了空间。”
也就是说,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是否保留土地承包权应由农民自主选择,谁也不允许强行收回土地承包权,不允许重新分配承包土地等。
地合君认为,进城落户不再退出承包土地,无疑是承包期延长30年的政策红利的又一变现,如此一来,既解决了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安心在城里放手打拼,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天诚土地规划设计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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