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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扎实推动全县土地流转规范运行
录入时间:2023-12-04 16:12:57 点击:
今年以来,庆城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依托全县农村土地确权办证登记工作成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断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扎实推动全县土地流转规范运行。
庆城县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及农村集市、村民大会等平台,积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广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全民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规范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集中宣传12次,发放《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宣传册3500份,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8900份。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庆城县督促流转双方严格按照企业(组织或个人)申请、村组申报、乡镇审查、县(市、省)分级备案的程序进行。一次性租赁(入股)面积在500亩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并备案;一次性租赁(入股)面积在500-1000亩的必须经所在乡镇审查,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一次性租赁(入股)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由乡镇初审后,交由县农业农村局预审完成后,报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目前,全县共流转土地11.53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11.09%,涉及全县104个行政村19002户农户。
庆城县将动态监管贯穿于土地流转主体资格审查、经营项目审核、流转合同签订、合同鉴证备案登记和跟踪服务管理等环节,积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督促流转双方积极履行合同约定,防止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或弃耕抛荒给土地质量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土地流入方要按时足额交纳风险保障金,防止因土地流转费兑付不到位引发各类社会矛盾。
为遏制土地“非农化”“非粮化”,庆城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和《庆城县工商资本租赁(入股)农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试行)》,依托全县15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53个村级土地流转信息站,对已流转土地开展全面监管。对于转入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督促责任方开展整改,对不能按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将履约金作为处罚金,同时追究责任方相应责任,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的发生,保障全县粮食生产安全。(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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