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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达到60% 流转土地面积达860万亩
录入时间:2016-12-13 10:34:11 点击:
从自治区农业厅了解到,预计年底全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含可发证)达到60%,土地流转面积累计860万亩,占总承包面积的1/4以上。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在农业部指导下,我区2012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首先在田东和象州两个县各选择1个村试点,2013年试点扩大到象州、田阳、灵山、天峨4个县的4个乡镇。2014年、2015年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区各县(市、区)。2016年,我区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我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农业厅牵头制定确权工作各类方案,承担确权登记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培训、指导、检查、验收。国土、测绘部门2014年启动覆盖全区的大飞机航摄工作,截至2016年11月底已获取航空航天影像21.1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89.5%;完成制图19.01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总面积的80.3%,同时全部实现供图服务。自治区财政厅设立总额为16.9亿多元(不含统一航拍经费6.8亿元)的农村土地确权专项资金,按国土二调面积每亩25元(包括中央10元/亩)的标准对各县(市、区)进行补助,专款专用。各地主动作为,在没有获得自治区提供的工作底图或获得工作底图不能满足确权工作要求时,积极自行组织航拍、实测补测或通过购买符合要求的卫星图片等方式,积极解决工作底图问题。
为搞好土地确权,我区提出“六为主”原则:
一是严格处理承包地和非承包地的关系,以承包地为主;
二是慎重处理确地与确股的关系,以确地为主;
三是科学处理地块“四至”(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别相邻或到达的位置)与面积的关系,以“四至”为主,面积服从“四至”;
四是准确处理共有人与户口的关系,以户口为主;
五是灵活处理全区统一航拍与地方自主获取工作底图的关系,以实际需求为主;六是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以质量为主,进度服从质量。
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我区要在2017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可颁证率达到95%以上,2018年扫尾检查验收。(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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