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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农村土地征收制度 增加土地流转补偿

录入时间:2014-04-01 16:22:46 点击: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信息报道:
    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土地仍然需要通过征收渠道获取,但必须对其进行限制,以确保这类土地占地规模比过去明显降低,并明确以这类名义征收的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使用。还应进行配套改革,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激励机制进行调整,干部政绩不与经济增长挂钩。同时对政府征收土地的经济激励予以制约,比如规定土地转用后的出让收入不得用于当期投资,那么就能降低现任市长进行过量土地征收与转让的激励。
    增加对农村土地转为商业用途的补偿。将农村土地转为商业(非公共利益)用途,相关补偿应当与该土地的商业价值相符,并应从中扣除地方政府为将该土地用于非农业用途要支付的成本。在现行制度下,补偿金额上限为土地平均年农业产值的30倍,这一最高补偿上限通常也不足以维持失地农民生计。因此,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应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原则(和已在部分省份实行的规则)。
    法律中应体现保护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诉讼权利。中国的诉讼法对与农村土地征收相关的规定不完善。中央有关提高农民诉讼权利的政策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制定与诉讼权利相关条款提供了指导,应当写入法律的诉讼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明确规定在土地征收中举行听证会,有助于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和减少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与征收年度不动产税的改革建议相呼应,可以考虑对进入城市土地市场的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资本收益税,从而保证当此类土地作为商业用途进入城市土地市场时,地方政府可以从中获取一部分收入。对新增建设用地征收不动产税的工作应逐步进行,并应根据土地登记、评估和记录入档在内的税务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情况而定。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是全国首批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单位、中国土地学会 会员单位,专业提供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最优规划设计方案。公司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行业涵盖国土 、水利、财政、农业、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行业,业务范围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规划、 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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