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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贷”-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可抵押贷款了
录入时间:2016-04-06 16:02:42 点击:
近日,坑仔口镇莉芳茶场老板谢良坡顺利办理了坑仔口信用社的新业务——融水贷,获得信贷资金60万元。与一般的抵押贷款不同的是,其抵押物是茶场内的两座小山塘。据悉,这是我省首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抵押贷款。
莉芳茶场为我县最大的茶企,茶叶种植面积达1800多亩,年产毛茶4000多担近200吨,年产值近千万元。近年来,谢良坡已先后在莉芳茶场投资近千万元用于水利设施建设。
“茶场投入巨大,继续进行水利设施建设或维护需要新的资金投入。今年初以来,我们流动资金紧张,这次通过‘融水贷’获得60万元的信贷,真是解了燃眉之急。”谢良坡高兴地说。
我县地处山区,农田水利设施较小、较分散又较偏远,靠农民自发投入,管护难度较大。2014年底,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成为全省3个全国试点县之一。为引导资金投入农田水利设施,同时盘活这些设施,我县积极开展探索。
去年上半年,人行永春支行、泉州银监分局永春办事处、县水利局联合出台了《永春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及抵押贷款暂行规定》。
去年下半年,我县组织对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了摸底调查和测绘,建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数据库,明确登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权利人和依法享有相应水利建筑物设施(不含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至去年底,我县全部22个乡镇的农田水利设施测绘任务均已完成,列入数据库的全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共3860处,在完成产权证的申请、调查摸底、公示及登记工作后,截至目前,全县已发放农田水利设施产权证书312本。
政策“松绑”和产权证的发放,激活了金融机构的创新热情。不久前,县农信社推出“融水贷”。
“凭借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到各地信用社营业厅进行办理,将相关手续资料送交县水利设施登记管理机构后,由县水利设施登记管理机构核发登记证,贷款就可以发放到农户手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黄文新告诉记者,这一新型的金融工具,能尽可能满足从事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及相关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资金需求。
“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抵押贷款为永春县发展规模化农业、推广现代化节水设施注入了资本活水,提高了群众的自主管护意识,确保每一处工程建得成、管得了、养得起、用得好。”人行永春支行行长苏亚民介绍说。(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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