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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印发《办法》规定180万元专项于农田水利设施维护

录入时间:2017-07-06 14:30:00 点击:
  今年4月份,财政部、水利部印发了《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2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支出。
招远印发《办法》规定180万元专项于农田水利设施维护
  近日,山东省水利厅、财政厅制定下发了《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立项指南》,规定日常维护项目全部安排在小农水重点县已建项目区,优先扶持小农水重点县考评验收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验收获得优秀等次的县,招远市获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80万元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
  共规划维修养护项目3处,分别是张星镇栾家河灌区节水灌溉工程维修养护、蚕庄镇灵山节水灌溉工程维修养护及毕郭镇走马岭节水灌溉工程维修养护,主要维修养护任务:维修渠道1.85公里,维修输水管道13.56公里,清淤加固塘坝3座,维修养护小型泵站11处、机电井20眼。(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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