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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农田水利建设提升18.9万亩农田防洪排涝能力
录入时间:2017-07-11 14:49:15 点击:
2016年,南陵县遭受特大洪水。为提高水利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我县整合水毁修复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创新举措,完善机制,2016年,全县累计投入7000万元,修复水利水毁工程900处;改造更新农村集体泵站6座1285千瓦,新扩挖塘口390处,清淤整治沟渠40条,新建或改造小水闸6座。通过推进水利水毁修复和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程,着力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全县18.9万亩农田受益。
为扎实推进水利水毁修复和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程,我县出台政策,落实水利优先发展机制,确定了水利优先发展地位。县委、县政府专题讨论研究水利工作,县人大、政协调研组织多次调研与座谈水利发展大计。全县上下形成了全面提升水利基础设施的抗灾减灾标准和能力的共识和决心,把水利水毁修复、薄弱环节治理和农田水利建设作为近3年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全面提升水利防洪标准和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新水平。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南陵县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方案》,3年计划投资31.5亿元,共实施堤防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163.65公里更新改造排涝泵站7289千瓦;扩挖塘坝773处,清淤整治沟渠57条,新建或改造小水闸32座;完成水库除险加固21座;完成水利水毁工程修复900处;完成4条中小河流治理。整体搬迁滞蓄洪区,花园圩移民计447户1500余人。
为确保水利水毁修复和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程资金的落实到位,我县落实政府投入主导机制,加大财政投入。2016-2017年度投入10.98亿元,除部分中小河流由中央及省级投资4.18亿元外,其余6.8亿元全部由县镇财政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对农民个人、种粮大户、社会组织等新型主体参与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统一按政策享受县镇财政补助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通过县镇财政的投入拉动,形成了政府、农民集体、新型主体“三赢”的大水促大治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调动各方兴修水利的积极性,我县进一步完善奖励与处罚机制,通过激励与惩罚措施保障水利建设的推进。按照“先干先补、多干多补”的原则来调动激发基层镇、村及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变季节性农田水利建设为常年常态化实施工程,保障各工程顺利推进。通过简化手续,落实工程建管优化机制。以改革配套,落实八小工程长效机制,围绕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总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管长效机制。结合水利设施的实际现状,我县走出了一条以“县镇两级投入、三位一体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管护机制。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方式上,我县成功探索出了“三会四自一平台”的模式,即村民代表大会根据群众意愿提出建设内容,理事会组织机械队伍和当地村民实施工程建设,监事会负责对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群众通过“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发挥长久效益。(天诚规划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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