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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印发《通知》为贫困县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助力脱贫攻坚
录入时间:2018-07-04 10:06:10 点击: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用好用活国土资源政策全力推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充分保障脱贫攻坚用地空间,应保尽保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持续加大对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大别山革命老区等地区的用地支持力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贫困县在应分配份额的基础上再单独增加600亩,对深度贫困县单独增加1000亩,仍有需求的,可先行使用,超出部分由省国土资源厅年底统筹解决。鼓励贫困地区开展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超出部分,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调剂,优先保障全省贫困地区各类发展用地需求。
《通知》提出,对脱贫攻坚用地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单独组卷、单独申报,标注脱贫攻坚有关字样,取消批次限制和申请面积下限,具备申请用地条件的可随时申报。省国土资源厅收到脱贫攻坚用地申请后及时进行复核性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补正时间),对存在问题的立即退回补正,做到即时受理,即时审查、限时办结。
《通知》明确要求,要优化增减挂钩政策,扩大审批权限下放范围,允许先建新后拆旧。要充分利用宅基地复垦券制度,持续为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筹集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加大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快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旧房用途处置以及搬迁、迁建后旧房拆除复垦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复垦到位。
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要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给予支持,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对于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奖励。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对旅游扶贫用地,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通知》提出要妥善处理违法用地,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及光伏扶贫项目、列入各级脱贫攻坚计划的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产业项目以及贫困村脱贫验收必须建设的扶贫车间、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先行用地的,允许由当地政府出具会议纪要,明确所属脱贫攻坚项目名称、项目违法占地实际情况和不予处罚的意见,随卷补办用地手续。(天诚土地规划设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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